陈巴尔虎旗是以蒙古族为主体的边疆少数民族牧业旗,全旗土地总面积1.86万平方公里,人口5.8万,辖7个苏木镇、4个国营农牧场、5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、2个化工有限公司、2个发电有限公司,先后荣获“中国那达慕文化之乡”、“中国绿色名旗”、“国家生态示范旗”、“全国牛奶生产强县”、“中国低碳旅游示范区”、“中国有机牛羊肉产地”、“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县”、“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”、“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”、“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旗”、“全国科技进步先进旗”、“中国宜居宜业典范旗”、“全国推进农业现代化优秀城市”等荣誉称号。历史悠久,文化积淀厚重。这里是蒙古族的发祥地,是“一代天骄”成吉思汗的古战场,从成吉思汗迎亲、练兵,已有800多年的历史。早在1732年,巴尔虎蒙古部族就来此驻牧戍边,至今已有281年的历史,1919年建旗,至今已走过99个春秋。境内有蒙、汉、鄂温克、达斡尔等14个民族聚居。交通便利,区位优势明显。这里位于呼伦贝尔大草原腹地,是祖国向北开放的“桥头堡”,“天下第一曲水”莫日格勒河蜿蜒流过。旗北部与俄罗斯隔额尔古纳河相望,中俄边境线总长193.9公里。301国道、201省道和滨洲铁路横贯全境,构成发达的交通网。旗所在地距黑山头口岸180公里,距海拉尔航空港40公里,距满洲里航空港145公里。
陈旗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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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